屯溪是民国时期安徽休宁县的一个集镇,位于皖南徽州之中心,同时又扼皖浙赣之结合部,地理位置极为显要。屯溪还拥有良好的水运交通条件,东由新安江到杭州,可转至上海及外洋;西走婺水经鄱阳湖而入长江,可通达沿江各埠。所以,以屯溪为中心的徽州6县(歙县、婺源、祁门、绩溪、黟县、休宁)以及其他邻县都将商品聚散于此,屯溪遂成为皖南地区重要的商埠,以致商务发展繁盛,故有“小上海”之称。民国时期,屯溪凭借着优越的地理区位条件,成为皖南地区茶叶的加工与集散中心,其茶叶市场地位“甲于皖南”,上海、香港、福州、天津等均是其重要的贸易市场。所以,作为全国绿茶的主产区及外销区,屯溪在国际国内市场上颇具影响力,因而其生存、发展的境况对了解全国茶业概貌有一定的代表性。
本文以民国时期的屯溪茶业为例,梳理并探讨屯溪茶业在中国茶业日趋衰败的形势下,国民政府在支撑抗战情景下所推行的茶业统制及改良措施,概述屯溪茶业在“内忧”和“外患”的环境下,如何采取种种改进的办法,以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带来的发展困境并艰难地向近代转型。
上期已经介绍了上篇的内容:一、内销与外销;二、“内忧”与“外患”。本期将继续介绍下篇的内容:三、战时的统制;四、改进的效果。
三、战时的统制
民国时期的中国茶业因为受诸多因素影响,深陷困境,颓势明显,而屯溪茶业不仅是“感同身受”,而且内销与外销均面临着生存危机。面对茶业的困境,民国政府多次商议加强国家对茶业的管控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5月,实业部创设中国茶业公司,旨在“注重改良生产及制造,在产区设运销合作社推行运销或代理运销”,并计划拟先“在皖省祁门、屯溪等地设立模范茶场,在上海设立复制茶厂,集中各省毛茶,适合各国标准,加以复制”。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11月成立了贸易调整委员会,并使之成为实行战时经济统制的主管机构,领导并组织开展战时茶业统制的统筹运销。财政部还将其原来的官商合办性质的茶场改为纯粹的经营公司,并交由贸易委员会管辖,以负责茶叶生产之增进及技术改良。主要措施有设置新茶场,改良经营,方便茶叶之贷款以及收购和运输,加强茶叶之推销以及对外贸易等等,期望以此推动中国茶业的发展。全面抗战爆发后,受战争影响,各地物资运输不畅,为此,国民政府又实行了战时经济统制政策,对茶业进行管制。安徽省则在屯溪成立了茶叶管理处,主要办理借贷资金、茶叶产制和收购管理,贸委会则负责运销。在双方的引导下,屯溪茶业进行了战时经济统制下比较系统的改造。其主要措施有:
一是成立战时统制机构,加强对茶业的管理。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,安徽茶业响应统制号召并率先实行茶业统制。是年2月,在全国经济委员会农业处茶业技术讨论会上,安徽省政府代表即提出“祁红运销办法”一案,这被看成是茶业统制的先声,其最大目的是意在“打破中间者之剥削制度,而谋茶农之真正利益,从而达到整个复兴茶业之计划”。屯溪茶业响应号召并借机行事,在战时经济统制下通过加强管控力度、努力改良茶质、革新加工技术,并调整和拓展了贸易路线等措施,既扩大了茶叶生产,也提高了茶叶质量,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舒缓了屯溪茶业的危机。抗战爆发后,上海、南京相继沦陷,地处皖南山区的屯溪成为了沦陷区的后方,因此人口倍增,商贾如云,以致商业贸易异常活跃,茶叶销售也空前增加。而为了支援抗战,屯溪乃至皖南茶叶不仅全面实行统制,而且认真执行《安徽省内销茶登记暂行办法》,由中国贸易委员会皖南办事处、中国茶叶公司办事处和安徽省茶叶管理处组成内销茶叶鉴定委员会,办理内销茶的贸易业务。凡内销茶,均须申请、检样和鉴定,合格后发运输证、鉴定证、检验合格证和运茶许可证,方可启运。同时还在歙县街口、祁门坑口等处,设立茶叶验查所,进行出境检查,从而使茶叶运输的统制工作落到了实处并有了实效。
二是推动茶业外贸增加,给予贷款政策优惠。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6月,贸易委员会颁布《管理全国茶业出口贸易办法大纲》。次年,财政部又对大纲进行修正。其中第七条规定:各省制茶厂及合作社需要资金时,得向贸易委员会订立贷款合约,贸易委员会至多担负十分之八,省方至少担负十分之二。贸易委员会希冀以此来维护茶叶生产,保障农商利益,促进外销。因此,贷款成为了茶业发展中的重要一环。
在传统茶业的经销链上,茶叶贷款主要控制在洋行手中,因而容易导致层层盘剥或经销中断的局面。实行茶业统制后,茶业贷款之责主要由贸易委员会及地方政府承担。同年8月中旬,在绿茶运销负责人程铸新的推动下,屯绿贷款办法得到了进一步完善,具体为:贷款平均每箱二十元,正货与副货之比例标准为2:1;贷款后箱茶须立即出售或起运;申请出售箱茶须堆存本处堆栈。这种以多产多销,速制速运为宗旨,实施见箱贷款的方法,既保障了贷款的安全,又使茶号在出具已成箱茶的情况下贷得现款,从而使屯溪茶况“焕然一新”。根据1939至1940年办理绿茶贷款数量统计,当时,在主产绿茶的几个县中,休宁所获贷款最多,而休宁产茶又以屯溪绿茶为最主要。由此可见,屯溪茶业所获得的贷款资金是相对充沛且安全的,这有助于突破传统茶业经销中因资金不足而导致陷于停业的窘境。另有《休宁县茶叶公会档案》记载:民国三十年(1941年),“屯绿”出口的规模达到历史新高。这个时期生产“屯绿”茶出口的企业,由1931年的50户发展为183户,茶叶生产自有流动资金达180多万元(洋),安徽省茶管处登记在册的“屯绿”出口生产量达到13万箱,按每箱65市斤计算,出口能力可高达845万斤。
三是推进茶叶改良,扩大生产及增加品类。在战时茶业统制大纲下,根据贸易委员会的相关通则,各省先后创设统制机构,出台茶业政策,以强化对本省茶业的管制,屯溪亦然。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安徽省茶叶管理处投资五万元在高枧铁马山筹建“屯绿茶叶改良场”,建场的目的是开展茶树栽培的研究,改进、提高绿茶精制的水平。“改良场”先后买下铁马庙建成办公室、宿舍,还向村民购买土地20亩作为实验地,并向博村林场协商划拔林地390亩,作为垦殖茶园之用。负责筹建的潘忠义首任场长,以后是董少怀、丁符若、余怡生等人担任场长。此后,“屯绿茶叶改良场”隶属关系数度变更,建国后更名为“屯溪实验茶场”。茶业统制实施后,为了扩大茶叶生产,国民政府决议振兴砖茶。由此,相关机构于1941年8月,在屯溪投资成立了砖茶厂,在尝试压制绿砖茶的同时,主要还作绿砖茶研究及推广砖茶之制造。为此,砖茶厂不仅购备大量的原材料,而且还进行青砖制造以及砖茶的若干试验、研究。如在青砖制造方面,工人技术成熟后的效率,经过调整,每小时能出砖24块,每天工作10小时,一天能出240块(即10担),模型增加更可达300块。而在试验研究方面,经过多次探索和试验,砖茶厂青砖由原定五斤压制一块改压四斤十二两莊,效果较以前更好。此外,在干燥试验、蒸热试验、水分检验等方面,也取得了不错的进展。同时,屯溪茶业改良场为扩大产品销路,还积极试制红茶,在黎阳、隆阜、高枧一带收买民间茶叶,试制夏秋红茶多次,虽然与祁红相比稍有逊色,但也颇具特有色味。
四是改良茶叶品质,规定绿茶评价标准。民国二十八年(1939年),为改进屯绿茶生产,屯溪实验茶场举行了茶种苗培育的试验,包括开辟茶园、测定土力及广集茶品种之实验,初制之炒青试验,焙干之湿度试验,焙茶次数与水分含量试验等,以探茶叶品质改良的最佳方法,且在各项试验后,结果均显示良好。除此之外,改良场还设置绿茶精制工厂,场内购买制茶机器数部,通过着色茶之成分配合比试验,制作上等茶叶并选择最佳的着色方法,(注:“着色”非屯绿茶制作工艺,乃是制作过程中的辅助手段。)并试制箱茶。同时,改良场还筹设实习工厂,开创茶技初训班,并聘请相关专家对学员进行技术和生活指导,以培养制茶的初级干部。民国三十年(1941年)10月,初训班学生就在实习工厂完成了108担绿毛茶的精制,并先后匀堆装箱,总计装箱81件。这批实习茶的制作方式侧重工厂管理与技术运用,其检查结果显示“量虽少,质却较一般为高”。
在注重改良茶品质的同时,运委会驻屯办事处除将样茶编列密号外,还规定了绿茶的评价标准。每一花色,一律划分六等十八级,每级二分,每等六分,计高下相差为三十六分,以六十一分为最低限度,九十六分为最高限度,七十八分为标准分数,依其等级制高下,规定每类花色的最高价、最低价与标准价格。若其收购茶叶中出现品质优异或优劣不堪者,可随时增加或减低价格。而“屯绿”茶的娥眉、蝦眉、宝珠等花色茶类,则由评价委员会临时视品质之优次,给以相当价格。另外,茶政当局还取消了茶叶最高标准的设限,以最低标准作严格限制,在最低标准以下者,一律不收,并采取品质本位方式“依同一性质之茶,不分地域规定,同一价格及标准茶样,务须使之一律”,借此使茶叶评价合理化,以推动茶叶品质的改良
。四、改进的效果
茶业统制政策并没有遏制中国茶叶的外销困境,也没有根本改变屯溪茶业的衰落危机,然而却改变了过去那种茶农-茶商-茶栈-洋行的传统经销模式,推动了传统茶业由手工型向机械型转变。所以,屯溪茶业所实施统制后的结果,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考虑。从外销的角度来看,较之于战前,屯溪绿茶对外贸易并没有因茶业统制而走上正轨,其外销箱量仍呈衰败之势。据统计:1911年,屯绿外销产量为21万箱,而后总是徘徊在10-20万箱之间,至抗日战争前,仍有25万箱左右,然在以后却是逐年下降,至1948年,外销“屯绿”仅有2.9万余箱,着实是惨不忍睹。实际上,受战争环境及国际茶业竞争的影响,中国茶业对外贸易在整体上并没有因茶业统制而改变衰势的局面。统制后1939-1941年,出口数量虽然是时有增加,但是与战前各年出口茶量相比,其产量无疑是呈下降趋势的。可见,屯溪茶业贸易与中国茶业整体的对外贸易具有一致性。但是,从短时间范围来考察,茶业统制政策无疑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,如1935-1941年,各年份“屯绿”产量涨跌不一,但在1938年却是产量最多,该年仅屯溪一地产量即有102700箱,估算合59090担,占“屯绿”总量的56%。
1938年以后,虽然亦有涨跌,但是对比前后几年的数字,至少可说明茶业统制对遏制“屯绿”的颓势,推动“屯绿”的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另一可作参考的数字是“屯绿”在统制前后的趸售价对比。1939年,贸易委员会对屯溪绿茶进行评价,结果显示“所评各叶,中心价格,无一不在水准以上;他如品质优异者,亦莫不破格列等”,且此次评出各优异茶,均超过此前原定的最高价格。1939年,“屯绿”茶价不仅高于1938年,且价值更大。此外,在1939年的评估中,“屯绿”茶评定价位不仅高于战前在上海的售价,而且还高于战后在香港的售价,这足以保证茶商的生产成本及应得利益。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,茶叶统制政策对改良屯溪茶叶品质,提高屯溪茶叶价位以及提高茶农、茶商的收入都可谓是有益之举措。
茶叶统制政策对屯溪茶业的另一影响在于茶叶贸易路线的开拓。从民国初年至抗战前夕,屯溪外销绿茶主要运往上海销售。抗战时期,随着沪、浙的沦陷,外贸路线则由海道转运香港,由香港富华公司统销。当然,较之于抗战前,屯溪绿茶外销路线不仅是变长了,而且是更为复杂了,具体表现是运输费用更加昂贵。另外,因为政局动荡,战乱频仍,茶叶销路也是时常受阻,只是囿于战争环境的特殊情况下,屯溪茶能利用茶业统制政策,适时调整自身经营模式,开拓新的贸易路线,作出积极的努力和改进并期望有所改善,至于改进效果也只能是“听天由命”了。然对于其茶业经济的发展来说,不仅是利大于弊,也是“举足左右,便有轻重”的一次变革洗礼!
结语
民国时期,屯溪茶业所面临的危机也是华茶不得不面对的困境。国民政府推行茶业统制,通过动用国家力量,加强对茶业市场的干涉,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那种茶农-茶商-茶栈-洋行的传统经销模式。这对于将茶商、茶农从过往层层盘剥的畸形市场中解放出来,应该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。在这个背景下,屯溪茶业利用战时茶业统制的契机,推行一系列改良改进措施,如革新制茶工艺,加强技术培训等。这对提高茶叶产量,改善茶叶品质,增加出口数量,无疑是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。但是,从外销的角度看,屯溪茶业并没有因茶业统制而改变衰败的现状,更没能因实现行茶业统制而摆脱产业的颓势,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屯溪茶业的破产。同时,以制茶技术而言,屯溪茶业则是为传统茶业由手工向机械转变并趋向精制化、专业化转型打下了基础。
文/樵夫
(来源/《徽茶》2022年6月刊)